(三)美国、加拿大地区 UL 规格
出口美加地区的产品强制实行电磁兼容要求 FCC 认证。针对灯饰产品的安全要求是主要 UL153、UL1598 两个强制性文件。
UL 规格产品的主要特点:
1)电压为 AC120V 60HZ;
2)可移动式灯具使用有 UL 认证标志、的大小脚插头的扁平单层绝缘电源线;
3)固定式灯具都要有接地措施。地线采用黄绿线或裸铜线。
4)使用有 UL 认证的电气零件如灯头、电线、插头线。
5)用符合 UL 文件要求的英法两种文字的标签。
6)尽可能的采用整件包装出货。
(四)SAA 规格
实行 SAA 认证制,同时实行 EMC 要求,澳大利亚 C-Tick 针对电子产品 EMC 认证要求的国家标准认证标志。现阶段,SAA 已采用 IEC 体系标准。
SAA 规格产品与 EN 规格产品的主要不同之处:
1)电压为 AC240V 50HZ;
2)采用八字两脚扁或三脚八字扁插头;
3)采用 SAA 认证圆电线;
注:通过 SAA 认证的产品只能使用 CDF 上所列电气零件。
(五)香港 HK 规格
要求灯头、电线、插头要有 VDE/SEMKO/TQM 等认证,整灯按 EN60598 标准做出测试报
告,且签署符合性声明即可销售。电压 AC220V 50HZ,BS 规格插头。目前未强制实行 EMC要求。
(六)日本 JIS 规格
日本的 DENTORL 法(电器装置和材料控制法)规定,498 种产品进入日本市场必须通过安全认证。其中,165 种 A 类产品应取得T-MARK 认证,333 种 B 类产品应取得 S-MARK 认证。
灯具即使用光源的民用或家用产品属于 B 类产品,要求按照 JIS 标准制作。从 2001 年 4 月 1 日起,电气装置和材料控制法 (DENTORL) 正式更名为 电气产品安全法(DENAN) 。有别于以往的法规体系的协定性规定的控制,新的体系将由非官方机构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。原来的 T 标志和其他标志也不再使用,由PSE 认证及标志取代。
A 类指定的电气设备和材料产品,必须有受到日本经贸工业部许可的第三方认证,根据DENAN法,制造商有义务保存测试结果和证明,标签上必需有菱形的 PSE 标志。
B 类指定的电气设备和材料产品,必须有受到日本经贸工业部许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,根据 DENAN 法,制造商有义务保存测试结果和证明,标签上必需有圆形的 PSE 标志。
日本电网电压为 AC100V 50HZ/60HZ。电气元件要用强制性 PSE 认证。可以考虑按照 UL规格标准进行生产、测试。插头常用双扁脚直插,无极性区分。
(七)南非 SABS 规格
采用 IEC60598 体系标准,
(a)电网电压为 AC220V~250V50Hz;
(b)插头为南非三圆脚插头;
(c)对电子产品有 EMC 要求。
(八)BS(英国)规格
采用 IEC60598 体系,本国标准为 BS。
(a)电压为 AC240V,50HZ
(b)使用方三脚插头
(c)可用 B15、B22 卡口灯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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